翡翠湖校区文明校园创建暂行规定

2016-04-29

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,依照合肥工业大学文明办、综治办《关于创建文明校园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在全校开展以集中整治“六乱”,即乱吐痰、乱扔(倒)垃圾、乱张贴、乱挂横幅、乱停车和乱穿行等不良行为。为了进一步维护翡翠湖校区的整洁、美观,巩固‘花园式’的文明校园,为师生营造良好的工作、学习和生活环境。经研究,规定如下:

一、禁止乱吐痰、乱扔(倒)垃圾。

二、禁止乱张贴,学生一、三食堂门外的《翡翠湖校区宣传栏》和教学楼、学生公寓大厅等规定区域内的宣传栏供张贴使用。禁止在墙壁、电话亭、路灯、露天宣传橱窗玻璃外等场所张贴。

三、悬挂横幅及其内容须经学校批准。禁止校外任何单位(个人)在校园内做(散发)各类商业性条幅、广告(传单)宣传。

四、禁止在各学生公寓楼的外墙及大门前、路灯杆悬挂张贴条幅广告,迎新或学校重大活动期间,另行统一安排。条幅应悬挂端正、牢固,过期或部分脱落的条幅,由该条幅的悬挂者及时取下或纠正。

五、禁止乱停车(机动车、自行车等停放在停车线或指定处)。

六、禁止乱穿行(践踏绿化、草坪等)。

七、禁止在楼房外(绿化区、各种设施等处)乱晾晒衣服、被褥等物品。

八、禁止攀折花木,禁止在绿化带、空地种植瓜果蔬菜。

九、  禁止饲养家畜家禽。

十、建筑、维修、安装、装饰及有关大型活动需向翡翠湖校区后勤管理办公室申报或备案,并缴纳一定的环境质保金,禁止乱堆乱放、乱抛乱撒、破坏和污染环境,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,并运往校外。

十一、绿化、花卉盆景摆放及养护要科学管理。所产生的枝叶、泥土、瓦块等要及时扫除,并运往指定地点(暂为南大门内侧杂物堆放场)。禁止随地焚烧枝、叶、草、杆等。

十二、各食堂、物业管理、经营等单位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要送往垃圾中转站。

十三、各单位要负责门前三包:(1)包无乱悬挂张贴,门窗墙壁清洁。(2)包室外整洁。(3)包无乱停车、乱摆放。

十四、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的物业管理部门,在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同时,有责任并被授权做好校园环境与卫生的巡查、监督与管理,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当及时制止、处理。必要时可向翡翠湖校区后勤管理办公室报告。

十五、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管委会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。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

翡翠湖校区管委会

后勤管理办公室

 2016年4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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