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教工之家活动室管理规定

2016-12-05

为丰富翡翠湖校区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,维护翡翠湖校区教工之家(以下简称“教工之家”)正常的工作、使用秩序,规定如下:

一、“教工之家”由校工会支持建设,由翡翠湖校区管委会负责日常管理,一般只对本校教职工(翡翠湖校区)开放,禁止外人和儿童进入,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致使儿童受到伤害,由邀约人自行承担;如确需邀请外人或团体使用,应经主管领导批准。

二、所有物品登记造册,纳入管委会固定资产,废旧、报损器物按有关制度办理。

三、不超过规定活动时间,不影响工作。

四、物品一律不予外借,活动人员请按照器材使用规则安全使用,爱护室内乒乓球桌、台球桌、健身器材等设施,如果人为损坏,照价赔偿。

五、活动后将物品归放原位,关闭门窗、电源、风扇等。

六、在室内活动时,不大声喧哗、禁止开大音量音响。和睦相处、爱护公物,请勿存放私人物品。

七、注意公共卫生,不得吸烟,不随地吐痰,不乱丢果皮纸屑,保持室内卫生。

八、应做好防尘、防潮工作,配备防火、防盗设施,定期检查电线线路,做好安全工作。 

九、为不断改善活动室的管理服务工作,活动者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管理工作,并欢迎提出批评和建议。

十、开放时间:工作日分别是11:30—13:30,16:00—18:00,19:00—21:00;节假日可提前预约开放。

 活动人员必须遵守开放时间,不得随意要求提前或延长,特殊情况另行安排。

翡翠湖校区管委会

2016年7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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